几杯小酒下肚,男子不仅出言不讳,甚至还袭击了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近日,余姚公安通报了一起袭警案例。
3月9日19时,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男子躺在马渚镇施章夏村的一处马路边呼呼大睡,情况非常危险。接警后,马渚派出所民警沈佳迪第一时间带队前往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一靠近该男子就闻道其身上一股很浓的酒气。因担心男子人身安全,民警随即决定将其送至马渚卫生院醒酒。但是路途中,毛某苗突然实施了敲打警车、辱骂并抓掐民警、抢夺方向盘等暴力行为。
随后,毛某苗又在马渚派出所接处警大厅内,实施用手拍落取证照相机,用脚踹民警脸部等行为,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
事发后,市公安局立即启动维权机制,依法开展立案侦查。据了解,犯事男子为余姚籍男性毛某苗。目前,犯罪嫌疑人毛某苗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单独增设了“袭警罪”,其中,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公安民警是法律的捍卫者,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者。配合警察的正常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活动。对在执法过程中遭到拒不配合、暴力袭警、恶意投诉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亮剑”,让民警执法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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